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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道》:“三教”之争背后的博弈论和行为经济学视角
最近,读了和我同姓、但从未谋面的复旦大学包刚升教授的大著《儒法道:早期中国的政治想象》,感觉非常有意思,也很受启发。
《儒法道:早期中国的政治想象》,包刚升 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版
包刚升用很多当代政治学的观点,对中国传统的三种主流思想即儒家、法家、道家进行了重新定位和解读,并尝试对它们中的每一个提炼出四种基本观点或者理念。比如,儒家是“礼制、伦理、仁政、君子”,法家是“强君、农战、法制、赏罚”,道家是“循道、柔弱、无为、弃智”,都很凝练而且角度新颖。
作为经济学者,我也特别喜欢包刚升在书中多次运用经济学概念去思考和分析这些政治思想背后对人的假设,以及相关的经济和社会效率与福利影响。
本书让我特别印象深刻的一个点是,包刚升指出,传统的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话语其实并不准确,汉武帝及以后的君主在实践层面继续了采用很多法家的建议和方法,汉代“新儒学”实际也吸收了很多道家和阴阳家的观点。
同时,在书的其他部分,包刚升比较鲜明但克制地指出:老子庄子时代的道家思想,无论在哲学层面,还是作为治国理念,都是具有相当严重的缺陷的。老子和庄子认为上古社会是美好的,而东周时代的社会冲突和动荡,主要是因为技术进步和人类知识的提升,对此,他们提出了一个在现实上根本毫无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就是“绝圣弃知”,抛弃知识进步,大家退回到传说中人类蒙昧但快乐的原始社会去。
虽然包刚升并未明确将这两者联系,但细心的读者应该可以发现:老子和庄子的逻辑缺陷,就在于把“天道”和“人道”的对立过于绝对化,并以此认为,为了反对人类的“智能设计”,就必须摧毁一切智能,回到人对“自然秩序”充满敬畏的上古“黄金时代”。但这种观点有一个很大的自相矛盾的地方,就在于如果人类智能(包括科技知识和道德思想)真的是反自然秩序的,那么自然秩序为什么会从无到有地产生人类智能呢?如果人类智能是自然进化的产物,那么绝对化的“绝圣弃知”岂不是既反智,又违反老子和庄子自己崇尚的自然秩序吗?
因此,尽管董仲舒对三家的“大杂烩”型融合,在历代受到了很多人(不只是道家,可能儒家和法家更多)的批评;但是如果我们盗用一下道家的概念,董仲舒版汉儒,或者说“儒家2.0”的出现,恰恰是“自然秩序”的体现。它里面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通过一个在今天被很多人认为是“大俗套”的“天人合一”观点,试图把道家的“天道”和儒家的“仁学(人学)”从相互对立,转化成具有有机联系的整体。
换句话说,董仲舒在这里的操作,并非很多人认为的对孔子原始版本儒学的窜改,而是秉承了孔子的中庸之道,认为天道与人道并不存在先验的对立。人在尊重自然规律前提下进行的“有为”并非反自然,而恰恰是自然规律演化和发展的一部分或者说最重要一环;但同时,如果人过于强调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忽略客观规律的要求,就非常危险,并可能遭到自然和其他人共同的惩罚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董仲舒对于道家和儒家的综合,虽然背负了将二者“和稀泥”“庸俗化”的骂名,但实则不但修补了早期道家的逻辑缺陷,更暗合了现代认识论和科学哲学对人类智慧和客观规律的关系的理解。
此外,我很喜欢包刚升挖掘出来的一个细节,就是他提到,先秦法家学者的理论,除了会用类似《君主论》的“性恶论”叙事描绘统治者和人民的关系,还很喜欢用类似的性恶论告诫君主:他们的后妃、侍从和大臣都拥有和自己不同的利害关系考量,所以必须严格防范。包刚升觉得,在这方面,法家学者的分析框架,与霍布斯的“豺狼人”或者现代经济学的“自私理性人”很相似,只记“吃”和“打”,受个体物质利益驱使;而儒家更像行为经济学里注重合作和互惠关系的人,更容易受善意鼓舞,通过将心比心让关系越来越紧密。
进一步说,从经济学角度,我以为其背后可能的原因之一,是博弈的互动期限或频率。众所周知,战国变法家通常是各国的“客卿”,在国内没有根基,也经常跳槽。所以,他们看待很多关系的默认期限天然是短期的。而儒家的支持者,常常是在一国经营多年的贵族老臣。他们诚然身上可能有多年积累的暮气,但和君主的互动通常也是长期的。而博弈论里著名的“无名氏定理”早就指出:人在短期里的博弈,往往是更自我利益最大化,以效率为中心的;而在长期里,则更容易从互惠和共赢的角度思考问题。
因此,法家注重“刑赏”的外界激励,儒家注重“伦理”的内在责任感和规范意识,也并非像很多人认为的天然对立,而是对效率和公平目标的追求中同一硬币的两面。二者在历史长河中的此消彼长,可能正是历史客观规律在用无形的手一遍遍把硬币抛向天空。
(作者包特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系长聘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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