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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

2023-11-07 17:0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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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财政部通报了2022年以来查处的8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财政部强调,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近年来,一些地方债务压力上升,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受到国家高度重视。上个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就明确指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长期以来,在地方债务中,隐性债务占据了相当分量。隐性债务由于透明度低,且多伴随着违法违规操作,往往容易积累形成更大的债务风险。

一方面,相较于显性债务,隐性债务由于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利于国家对地方真实债务的有效监督管理,很容易给财政稳定运行“埋雷”;另一方面,隐性债务如果得不到遏制,还可能催生“一边化债,一边新增”的怪圈,严重影响化债成效。因此,近年来中央及国家相关部门都一再重申,不得违规增加地方隐性债务,财政部也多次公开曝光相关案例。

当前,国家“一揽子化债方案”正处于推进落实的关键阶段,公示8起涉及约460亿元的违法新增隐性债务典型案例,无疑再次释放强烈的治理信号。

这些案例在类型上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比如,多起案例中都出现了国有企业垫资或融资新增隐性债务的细节;还有多起涉及金融机构违规向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贷款,从而达到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的目的;还有的是借国有企业融资“借新还旧”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

这些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显示了对违规隐性举债问题的问责力度,也是给一些隐性举债模式,特别是一些“打擦边球”的隐性债务问题敲响了警钟。

比如,过去地方举债的一个重要工具是城投公司,现在随着地方城投公司的融资功能逐渐被剥离,情况有了改变,如此次公示案例所示,不能低估一些地方政府再次盯上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化解地方债务的过程中,对国有企业垫资等违规增加隐性债务的行为加大预防监督力度,已经刻不容缓。

同时,还要严防金融机构给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开后门”,应尽力压缩其中的灰色地带;而对那些为完成化债任务,通过借新还旧来“打折扣、搞变通”,最终导致化债不实、虚假化债的做法,同样应该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有效遏制新增债务,是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最基本要求。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绝不是一句空话,不应再心存侥幸。在当前财政压力和经济发展环境下,各地既要树立更明确的财政红线意识,推动政绩观的转型和纠偏,又要真正过“紧日子”,强化量入为出的财政支出理念,改变通过新增地方债务来“寅吃卯粮”的畸形发展模式。

地方债务风险的化解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施策、久久为功。其中,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是最基础也最紧要的一步。警钟必须长鸣,红线必须绷紧。

    责任编辑:甘琼芳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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