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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孜尔石窟研究所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操作不当,1人死亡
根据新疆拜城县人民政府11月14日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6月26日2时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前身为新疆龟兹石窟研究所)办公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6·26”触电事故是一起因违反劳动纪律,在未切断电源和没有做好个人绝缘防护措施情况下,断电时操作不当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注册地址位于新疆拜城县克孜尔千佛洞,主要承担古龟兹地区石窟群的保护管理、研究交流、展示利用、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和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举办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博院。该研究所于1985年7月成立,前身为新疆龟兹石窟研究所,系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为正县级。2009年4月,更名为“新疆龟兹研究院”,下设克孜尔石窟、库木吐喇石窟、森林塞姆石窟等3各石窟文物保护研究所,同年成立了“龟兹研究院党委”。2020年4月,更名为“新疆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石窟保护研究所、文物管理部、美术研究所、龟兹研究中心、龟兹文化遗产展示交流中心、接待部、保卫科、驻乌鲁木齐办事处等10个部门。
死者阿吾提·阿布都伟力,男,维吾尔族,47岁,是库车龟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克孜尔石窟研究所临时工。
6月26日2时许,阿吾提·阿布都伟力到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办公区前院,从办公区使用移动电线盘拉电连接潜水泵对办公区前院左侧绿化带浇水完毕,在潜水泵插头与移动电线盘插座连接处手触电。7时7分许,克孜尔石窟研究院后勤办公室绿化工艾力·牙生和他妻子从宿舍到办公区,发现阿吾提·阿布都伟力仰躺在办公区前左侧的绿化带旁,右手怀下有移动电线盘,脚穿迷彩球鞋,鞋子是湿的,旁边有个潜水泵。阿吾提·阿布都伟力四肢僵硬,没有呼吸,已经死亡。
报告指出,阿吾提·阿布都伟力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在未切断电源、作业现场照明度不足和没有做好个人绝缘防护措施情况下,加上因浇水过多地面和移动电线盘外壳潮湿,关停抽水泵时断电作业顺序错误导致触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对于事故间接原因,报告分析认为: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对员工日常安全管理不严,《劳务派遣人员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阿吾提·阿布都伟力违反劳动纪律,在非工作时间无工作任务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在夜间独自一人用电浇水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虽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但没有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阿吾提·阿布都伟力安全意识不强,缺乏一定的安全用电知识,不熟悉岗位用电操作工作流程和存在的安全风险,导致触电身亡。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未对移动电线盘、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有效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移动电线盘绝缘损坏漏电,金属外壳带电,外接电源配电箱虽然安装漏电保护器,当发生触电时未能使馈电开关跳闸、切断电源,保障触电者的人身安全,导致事故发生。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对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未对移动电线盘存在的漏电风险进行辨识,并根据辨识出风险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为岗位人员配发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中无绝缘靴。
对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问题,报告建议由自治区文博院按照单位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报告认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所长李庆明,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台来提·乌布力等人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自治区文博院按照单位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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