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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活垃圾分类评估保持全国第一,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3%
11月15日下午,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媒体提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四年来,生活垃圾分类取得了哪些成效?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为人表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以来,上海从法治引领、制度建设、体系推进、基层治理等方面多管齐下、久久为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2019年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46个重点城市和超特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中,上海始终保持全国第一。
一是分类实效基本保持稳定。生活垃圾“三增一减”实效明显,今年1-10月,可回收物日分出量7637吨,有害垃圾日分出量2吨,湿垃圾日分出量9391吨,干垃圾日清运量17325吨。对比《条例》实施前也就是2019年上半年,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分出量分别增长1.8倍、14倍和0.7倍,干垃圾清运量减少15%。居住区和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湿垃圾分出量保持在干湿垃圾总量的35%。
二是垃圾分类全程体系基本健全。目前,全市已建成焚烧厂15座、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10座,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总能力达到3.6万吨/日,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5万余个、中转站198个、集散场15个;自今年9月起,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达到43%;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此外,全市规划新增7座湿垃圾集中设施,其中6座已开工建设,另外1座正在开展准备工作。预计至“十四五”末,全市焚烧和湿垃圾集中设施资源化利用总能力将达到3.8万吨/日,为本市日均约2.6万吨的干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也为协同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市民感受度和获得感总体保持较高水平。近年来,坚持通过大众媒体等多种渠道,面向市民开展垃圾分类评价调查,总体来看,95%以上的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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